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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7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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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2025年5月23日在京召开。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目标管理为统领,以业务工作为支撑,持续深化“党建引领+业务融合+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文明实践、文明培育、文明创建,努力打造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服务一流、文化厚重、廉洁奋进的文明单位,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西藏提供了浓厚的向上氛围、坚强的思想保证和持续的精神动力。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以此次表彰为新起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探索创建新点子、增进创建新活力、丰富创建新内涵,找准找实创建与业务的融合点,着力在有形有感有效上下功夫,持续巩固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努力做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目标有新提升、示范引领有新形象、业务实绩有新突破、社会责任有新践行,有力实现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互促双赢、提质增效,奋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西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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