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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阿里地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第三方技术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3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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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阿里地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第三方技术单位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要求,精准排查地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来源,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根据《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环办土壤〔202121)及《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环办土壤函〔2024442)文件要求,我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第三方技术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阿里地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排查

(三)工作范围:阿里地区噶尔县、普兰县、革吉县、改则县、措勤县

项目资金:本次遴选最高限价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工作内容及要求:

1.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明确污染地块分布、污染程度及重金属种类;

2.系统排查污染来源,理清污染来源与污染地块的关联关系;

3.编制全地区及5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报告,制作图册、审查稿并印刷装订,提出科学可行的防控建议;

4.协助完成溯源结果审核、技术评审,现场核查及相关技术咨询工作;

5.按照要求完成其他与本项目相关技术服务事项。

二、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一)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申请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申请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制度,能够按时、保质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二次委托

三、报名资料审核

(一)申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人需按照评分表内容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分表详见附件。

(三)公告时间结束前将报名材料送至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报名单位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由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对报名单位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组织的评审小组根据评分表进行打分后,依照相关程序研究决定项目实施单位

四、其它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633日至2026313日(截止时间为2026313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文件递交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建设大街50号地区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

(三)公告时间结束前将报名材料纸质件(1份)盖鲜章,密封后送至阿里生态环境局(报名资料未密封将不予受理)

(四)本公告由地区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负责解释,我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发生调整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  0897-2827479

附件:阿里地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排查单位遴选评分表

 附件:阿里地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排查单位遴选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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