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里地区2025年度“无废细胞”拟命名单位公示
按照《阿里地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4-2030年)》《阿里地区“无废细胞”建设评估管理规程(试行)》《阿里地区“无废细胞”建设评估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启动建设、申报申请、评估验收相关程序,现将我地区2025年度通过评估验收的“无废细胞”拟命名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命名单位在“无废细胞”建设工作中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携带相关情况证明材料向阿里地区“无废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地 址: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阿里地区建设大街50号)
联系电话:0897-2827479
电子邮件:aldqpcb@163.com
附件:阿里地区2025年度“无废细胞”拟命名单位名单
阿里地区2025年度“无废细胞”拟命名单位名单.xls
阿里地区“无废城市”建设
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