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暂行)
阿里地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和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全面提高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举报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7日
阿里地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和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全面提高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举报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7日
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月1日-2021年7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1-7-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月1日—2021年7月19日我局对1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1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提标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狮...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7日
《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6日
6月5日是环境日。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工作,推动形成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社会风尚,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通知》指出,2021年六五环境日主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旨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坚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1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就“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提标改造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如下。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提标改造项目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燕尾山下建设内容:采用先进处置工艺,增加一套5t/日医疗废物焚烧处置系统(含新建焚烧车间);建设智慧医废信息化系统;建设医疗废物冷库系统;强化医废收运能力...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2日
我国是个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网民人数全球第一,但是繁荣之下,也暴露出一些安全隐患和问题。《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依法治网、化解网络风险的法律重器。它不仅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强化了网络运营者的主体责任,还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来源:中国普法网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6日
关于西藏自治区网络通信活动“二十禁”的通告汉语版视频链接:https://v.qq.com/x/page/k08809ypbws.html为进一步规范西藏自治区网络通信活动行为,维护网络通信领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现将西藏自治区网络...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6日
根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安排,阿里地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现阶段在狮泉河镇开展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臭氧(O3-8h)、可入肺颗粒物(PM2.5)。监测方法采用24小时连续采样法自动监测,监测点位2个。2020年12月份共监测31天,有效监测天数31天,共取得狮泉河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186个(日均值)。2020年12月份监测结果为:狮泉河镇S...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6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 第15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一种或者几种危险...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