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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召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30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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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有力推进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开创新时代阿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新局面。3月30日,地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24年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回顾总结2023年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小兵出席并讲话。地区环保督察整改办、高地办和地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地区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主会场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各县。



   
 




 

        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段海书记在《关于2023年度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工作考核评分结果通报》上作出的批示精神。


 

        会议指出,2023年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精心指导下,在各县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地区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安排部署,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勇于担当、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西部明珠”奠定了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9%以上,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标准,主要湖泊水质总体达到Ⅱ类标准,重要城镇无黑臭水体;农药有效利用率达到41%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到达92.2%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8%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总体保持稳定。

      会议强调,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西藏民主改革6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美丽西藏建设从全面部署到纵深推进的重要之年,更是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攻坚之年。全地区生态环境系统要以美丽西藏建设为统领,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为目标,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西部明珠”。主要目标:主要城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4%以上,主要江河湖泊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细颗粒物浓度、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范围内,生态文明高地创建工作考核、生态工作综合成效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力争跃升优秀等次。



        会议强调,要清醒认识全地区生态环境先天优势和后天短板“并存”、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叠加”、基础设施薄弱和监管水平滞后“交织”等严峻形势,更要清醒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西藏地区的特殊关怀以及我地区固有群众基础和组织保障等制度优势。在2024年里,全地区生态环境系统一要突出争先进位,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制定印发《阿里地区着力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中争先锋专项组2024年工作要点》,统筹推进生态文明高地争先锋37项重点任务、16个重点项目、3个标志性工程,建立高地创建月调度、季排名、年考核机制,补短板、强弱项,实现6大类38项创建指标中优势指标持续领先,一般指标晋位升级,落后指标尽快补齐。深入推进国家和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全域创建行动,对标对表创建19项约束性指标和6项参考性指标,分析研判指标风险,督促各县通过建章立制、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效措施补齐短板,重点推进普兰、日土、噶尔、措勤、札达5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完成革吉县自治区生态文明示范县申报创建,同步开展乡(镇)、村(居)创建。二要突出优化服务,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认真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配合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服务高质量发展配套措施供给,建立服务清洁能源产业、绿色工矿产业新举措,动态调整“三本台账”,开展清单式、定制化环评审批服务,全力服务边境基础设施、北山绿化、铜锂矿优势资源开发等重点工程建设。持续实行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联席会商机制,主动为建设单位出谋划策,指导解决报告编制、环评报批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提高环评文书编制质量。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缩环评审批时限,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质量,营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落实好涉边项目特殊环评支持政策,实行即受理即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持续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和正面清单制度,严格“三线一单”落地应用,积极落实差异化柔性执法监管措施,精准投放执法资源,减少对企业干扰,提高违法行为的发现率。扎实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力争全年完成2起以上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三要突出精准施策,深化环境污染治理。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制度,全力推进阿里地区噶尔县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管控建设项目,积极争取普兰县空气自动站、日土县空气自动站项目、阿里生态监测中心和东西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实验室升级改造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资金落实。持续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对辖区内4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的监管,建立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大力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加大黄标车、老旧车辆淘汰力度,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全面加强江河源保护,实施“三大行动九项工程”,重点实施马甲藏布、象泉河、狮泉河、措勤藏布等流域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普兰县孔雀河水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日土县多玛乡多玛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普兰县孔雀河岸滨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建设。实施土壤源头防控行动,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全力推进阿里地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无废学校、无废社区、无废机关等“细胞工程”示范创建。四要突出风险管控,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制定《阿里地区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计划》,紧盯重点项目建设、产污企业运行、矿产资源开发、危险废物经营、自然保护区管理、移动污染源管控、水源地保护、其他社会服务等行业领域,持续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深入实施“两打”行动,准确固定证据链条,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开展“绿盾2024”行动,组织开展人类活动实地核查和综合执法,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内的违法违规问题。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强化跨部门联动能力,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用好地区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和汽车尾气遥感监测平台,掌握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信息等,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全面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监管工作。大力宣传《阿里地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及时受理处置举报问题线索,积极回应网络舆情,持续做好举报奖励兑现工作。加强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利等部门联动执法,完善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借助多方支持扩大执法效能。积极推广“南阳实践”经验,持续抓好组织演练工作。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和重点行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五要突出责任落实,强化环保督察整改。严格对标自治区整改方案和地区细化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各部门按照既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加大对中央督察组下沉督察、自治区历次调研暗访发现问题和反面典型案例整改情况执法检查力度,建立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办台账,对照整改措施、时限,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及时收集整改佐证资料,阶段总结整改工作进展,定期会商整改推进情况,分析整改症结、安排下步工作、严防问题反弹,确保顺利通过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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