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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阿里地区噶尔县噪声自动监测站运维技术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2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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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阿里地区噶尔县噪声自动监测站运维技术单位的公告


为规范阿里地区噶尔县噪声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保障监测数据真实、准确、连续、有效,全面掌握地区声环境质量状况,夯实生态环境管理决策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和质量控制技术要求(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我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噪声自动监测站运维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阿里地区噶尔县噪声自动监测站

(三)运维范围及数量: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城区7个噪声自动监测点位;运维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运维资金:本次遴选最高限价24.38万元

)工作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一)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申请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二次委托

三、报名资料审核

(一)申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人需按照评分表内容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分表详见附件2

(三)公告时间结束前将报名材料送至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报名单位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由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对报名单位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组织的评审小组根据评分表进行打分后,依照相关程序研究决定运维单位

四、其它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622日至202626日(截止时间为202616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文件递交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建设大街50号地区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

(三)公告时间结束前将报名材料纸质件(1份)盖鲜章,密封后送至阿里生态环境局(报名资料未密封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  0897-2827479

 附件:1.阿里地区噶尔县噪声运维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 附件1:阿里地区噶尔县噪声运维主要内容和.docx

         2.阿里地区噶尔西县噪声自动监测站运维单位遴选评分表 附件2:阿里地区噶尔西县噪声自动监测站运.docx



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6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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