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噶尔县加油城委托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普兰县巴嘎乡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位于阿里地区普兰县巴嘎乡,加油站占地面积为4000 m2。主要建筑物包括:地埋式储罐区、加油区、站房、辅助用房等。
建设内容包括:
①储罐区:位于项目区西南部,加油区南侧,新建6座埋地油罐,其中30m3双层SF型汽油储罐3座、30m3双层SF型柴油储罐3座。罐区设置一座油罐池,规格为长×宽×深=19.9m×10m×4m。
②加油区:位于项目区中部,占地面积为950m2,新建6台加油机,均为双枪双油品加油机,布置方式为矩阵式。罩棚采用为螺栓球网架结构,高7m。
③站房:位于项目区中部东侧,一层砖混建筑结构,占地面积为171m2,总建筑面积171m2。主要为便利店、综合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等。
④辅助用房:位于项目区北部,一层砖混建筑结构,占地面积279 m2,建筑面积279 m2。主要为厨房、储藏间、配电间和卫生间等。
⑤化粪池:位于站房东北侧,辅助用房东侧,容积为10m3。
⑥绿化:绿化面积544.24m2,种植非油性植物。
⑦地面硬化:地面硬化面积1700m2,采用220mm厚C35混凝土,150mm厚5%水泥稳定砂砾,300mm厚天然砂砾,路基压实。
⑧油气回收系统:本项目设置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⑨危废暂存设施:设于辅助用房储藏间内,容积4m3。
⑩地埋式储罐区设油罐6座,储存量为180m3,30m3/座(汽油罐3座,柴油罐3座),折合汽油容积后为135m3。本项目油罐总容积90<V≤150m3,且汽油罐≤50m3、柴油罐≤5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订版)》,项目为二级加油站。
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噶尔县加油城/杜总/13989070589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范姣姣/13429170282/1429781707@qq.com
四、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⑴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规划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⑵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⑶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各个专题;
⑷汇总各个专题的工作成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⑸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由技术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评估;
⑹按专家意见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修改,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措施及其经济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及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污染及影响认识;
3、项目运营对公众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4、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的意见可以通过信件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次公告的有效期为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噶尔县加油城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