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巡湖活动,保卫生态家园
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水利部、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及《西藏自治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阿里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成立由加央多吉副局长带队的专项检查组,以西四县交叉执法检查为契机,对日土县龙木措开展了巡湖活动。
2019年8月5日,地区生态环境局加央多吉一行7人和地区生态环境局日土县分局工作人员驱车来到日土县龙木措,开展了巡湖活动。经巡查发现:龙木措河(湖)长公示牌设立规范,监督电话畅通,保障水质点位水质良好,不存在污水(生活、工业企业、畜禽养殖等)直排情况和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