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解决群众投诉问题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13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分享到:


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解决群众投诉问题

2019年8月13日,接到群众多次投诉举报关于噶尔县狮泉河镇迎宾大道国强建材电焊铝合金加工部违规喷漆、排放有害气体的问题后,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加央多吉带领两名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发现:国强建材电焊铝合金加工部的4名员工违规占用人行道,从事喷漆活动,有害气体随处飘散。加央多吉副局长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停止违法生产活动,并了解是否办理相关手续情况。根据政府部门职责分工,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作为监管单位,我局要求其进行现场取证,并根据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对违法喷漆的设备和产品全部予以现场没收。

在没收喷漆设备和产品期间,行政相对人拒不配合执法,甚至妨害执法。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噶尔县公安局,公安干警火速到达现场。经现场执法人员和公安干警的法制宣传教育,行政相对人开始配合执法活动,主动清理对现场设备和产品。同时,加央多吉副局长提醒行政相对人:1.占用公用人行道是一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要立即将占用人行道的喷漆设备和喷漆产品清理干净;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喷漆业务必须办理环评手续,未办理环评手续是违法的,要尽快办理环评手续;3.露天喷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违法行为人要立即停止生产活动,恢复人行道原状,如不整改,我局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至此,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得以解决。

此次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联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噶尔县分局,依法进行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既解决了群众烦心的问题,也体现了我局处理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的坚定决心,为群众树立了生态环境铁军执法必严的形象!

上一条:庭院绿化持续加强美丽阿里从自身做起

下一条: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解决群众投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