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1月至12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统计年报 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行政处罚案件数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案件数 |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案件数 | 责令停产、停业案件数 | 责令限期拆除案件数 | 行政拘留案件数 | 移交案件数 | 免于处罚案件数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0 | 10 | 0 | 0 | 0 | 0 | 0 | 1 | 2 | 13 | 1274.4644 |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一定时期内不得申请行政许可(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整治、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禁止从业(5)责令限期拆除(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 3.“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