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规划》通过专家咨询
5月23日,《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规划(2021-2035年)》专家咨询会议在北京召开。咨询专家组由中国科学院院士傅伯杰、陈发虎,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张守攻、多吉,以及中科院地理所、四川大学等有关专家组成,傅伯杰院士担任咨询专家组组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罗杰主持会议并讲话。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和草原局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把生态脆弱的青藏高原保护建设成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的高地,是党和国家新时代赋予西藏的新使命新要求,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西藏、引领西藏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实现西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有效途径。编制实施《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规划》,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引领新时代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生态环境部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家的支持帮助下,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中国科学院成都山地所为技术支撑,开展了《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提出了西藏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和建设目标,确定了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示范地、绿色低碳发展试验地、自然保护样板地、生态富民先行地和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等重点任务,定位准确、体系科学,充分体现了西藏特色,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经咨询专家组审阅、答疑、讨论与评议,一致认为《规划》编制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基础扎实、结构严谨,规划定位具有战略性和引领性,可作为西藏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纲领性和指导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