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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关于划定狮泉河镇声环境功能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3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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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现已编制完成,经行署专员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依据
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环境噪声管理,强化声环境污染防治,提高区域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的通知》(藏环办函〔2018〕21号)、《关于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藏环函〔2019〕505号)要求,经行署专员办公会研究决定,参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对狮泉河镇声环境功能进行划分并编制《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
二、区域划分范围
按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和区域特点和使用功能特点,以及环境质量要求。我地区这次划分的声环境功能区为1类,2类,3类,4类。区划范围为狮泉河镇规划范围,北至狮泉河镇烈士陵园,东至G317,南至环城南路,西至阿里军分区,规划总面积17.71平方公里。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覆盖《阿里地区狮泉河镇狮泉河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镇域全部范围。根据用地结构,以城市道路、水系、行政区界线等为基础,在片区划分的基础上,结合城市用地结构及功能布局,共划分了21个单元。(详见附表)
三、实施时间
该通告自2020年8月1日起生效。同时将由地区公安处、生态环境局、文化局、市场监管局、噶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单位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强化管控,对噪声不达标的企业、酒店、饭店、娱乐场所采取强硬措施,限期整改。 附件:1.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一览表          2.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示意图          3.狮泉河镇道路等级规划图



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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