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阿里地区国土面积337170平方公里(33.717万平方公里),地处偏远、海拔高、气候恶劣、自然条件差、地广人稀、农牧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经济属于欠发达地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群众生活贫困,环境保护压力大,且阿里地区属易灾多灾地区,干旱、冰雪、蝗虫、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使脆弱的生态不堪重负。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地区牢牢把握中央赋予西藏“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定位,严守环境保护底线、高压线和生命线,以建设美丽阿里为目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执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环境准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力保护好阿里碧水蓝天。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措施到位。一是积极开展退牧还草、植树造林。自2017年以来,我地区共实施退牧还草工程 1.23余亿元,其中禁牧面积4400万亩,休牧370万亩,舍饲棚圈建设750户,人工饲草地 6.49万亩。项目覆盖我地区七县37个乡镇143个行政村,受益群众达到2.53万户。3年间完成造林投资2.8余亿元,造林 8.18万多亩。3年间完成防沙治沙投资1.3余亿元,完成造林、封育、砾石压沙55.28万多亩。完成防护林体系、退耕还林1.09万多亩。二是积极开展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工作。自2011年草补奖工作启动以来,通过8年的减畜,2019年末,全地区牲畜存栏198万个绵羊单位,比2011年牲畜存栏减少48万的绵羊单位。全地区实现草畜平衡2.07余亿万亩,参与农牧民补助奖励共18981户,其中18874户实现草畜平衡,占总户数的99.43%。积极争取将1287.88万亩林地纳入重点公益林管护任务中,积极引导农牧民群众参与重点公益林管护的人员增加到4200人,从2017年开始每年兑现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6363.64万元,兑现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资金327多万元。三是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自2017年开始至今,投入6638.19万元,完善了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完善了班公湖、玛旁雍错、扎日南木错、洞措四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和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在野生动物集中区域、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区等设立了管护站点,为保护生态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四是大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2017年以来,全地区投资1335.57万元,对全地区7个县, 36 个乡的 145个行政村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五是加大生态转移支付经费投入。2017—2019年全地区生态功能转移支付资金共2.49余亿元,资金全部使用于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村创建、生态恢复、环保奖励资金以及城镇美化亮化等。六是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2017以来共开展生态环境检查巡逻累计122余次,出动人员1804余人次,车辆 764余次,并定期不定期的对全地区环境安全隐患开展大排查,排查环境隐患21余起,救护的各类野生动物达30 多只,每年组织环保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涉及民生的环境问题,保障了农牧民群众环境安全,保护了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了全地区环境安全。七是夯实生态保护群众基础。3年间共向群众、个体、企业等发放藏汉文字宣传册子6万余本、宣传单7万余份、宣传画2万余张,出动宣传车辆550余次,下派宣传员2500 余人次,举办阿里地区环保知识竞赛、开展中小学生“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征文征画活动,在电视和互联网上制作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专栏等,就乱砍乱挖、过度放牧、掠夺性开采、白色污染、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等生态环境问题在群众中引起了较大反响,达到了很好的舆论效果。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障有力。一是阿里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加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环保牵头、部门配合、舆论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同时,出台了《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阿里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方案》、《阿里地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阿里地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二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从2018年起将生态环保类指标在各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权重占比提高至13%,地直部门目标考核权重占比提高至10%。制定实施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和考核方案,设立环境保护奖励资金210万元,建立考核结果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及政绩考核挂钩制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对考核不合格的,约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责任人。三是加大环保经费的投入。据统计,2017-2019年,我地区地县两级环保共投入环境宣传经费、环境监察与监测、环境保护工作经费、环境保护考核专项经费等达5.48余亿元;对环境保护项目资金投入达2.7余亿元,资金全部使用于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村创建、生态恢复、环保奖励资金以及城镇美化亮化等。四是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制定印发《阿里地区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完成措勤藏布、狮泉河、象泉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签订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我地区获批国家级生态功能县7个,占全地区7县比例的100%,占全自治区30个生态功能县比例的 23.3%;获自治区命名生态村38个,占全地区145个村比例的 26.2 %,做到了县县有命名。二是2018年度自治区级生态环保考核中,阿里地区被评为优秀,其中,措勤县优秀;噶尔县、札达县、革吉县、日土县四县良好;普兰县、改则县合格。三是建立了各类自然保护区1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4个,地市级自然保护区9个),森林、湿地公园3个(国家级森林公园2个,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总面积达16.93万平方公里,占阿里国土面积的49.07 %。四是各类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恢复明显,仅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藏羚羊种群数量恢复到5 万只左右,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藏野驴种群数量恢复到 3 万只左右,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金丝野牦牛种群数量恢复到200只左右。五是各类湿地恢复到2万多平方公里,占阿里国土面积的5.82 %。林地面积增加到1173.96平方公里,其中灌木林1162平方公里,占阿里地区国土面积的0.34 %。六是草场植被迅速恢复,植被覆盖度达到16.26 %以上,草地植被高度达到8厘米以上,从而使退化草场得到有效治理和恢复,草地生态功能逐渐增强,地表风蚀现象减轻。2017-2019年间年林地就增加了5453公顷,1287.88万亩国家和地方重点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七是全地区主要河流水质全面达到Ⅲ类以上,主要湖泊水质总体达到Ⅱ类标准,全地区未发生过一起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行署所在地狮泉河镇环境空气质量每年好于Ⅱ类以上标准的天数超过350天,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一直保持在100%。八是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阿里地区整合各部门的力量,投入资金近21.6万元,对全地区7个县,36个乡的145个行政村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实施“十项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综合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工程、村级广播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流动电影服务工程、村卫生室医疗设备完善工程、太阳能公共照明工程、村庄道路建设工程、农村垃圾污水整治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村庄绿化美化工程),使整治后的行政村基础设施基本配套、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村庄风貌整治优美,农民素质整体提高,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发展道路。九是饮水安全得到保证。2017-2019年间在饮水解困和饮水安全上投资了1.92余亿元,建设了 1094处工程点,解决了6.94万多人的农牧民群众和学校师生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做到了只要有村子的地方就有饮水安全工程点。并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护工作,地区环境保护局先后启动了狮泉河镇、日土、普兰、措勤、改则、札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投入资金798.33万元,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周边的环境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严厉打击在饮用水水源区内违法排污企业和人员,保障了农牧民群众的饮水问题。
如今的阿里,不仅经济稳步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而且蓝天碧水净土、动物植物多样、大部分山川仍处于原生状态,仍然是西藏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地区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有力指导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入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