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月1日-2020年7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月1日—2020年7月14日我局对2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