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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7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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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 并组织执行自治区各类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地区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参与制定地方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地区生态环境问题和行业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地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指导协调地县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配合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统筹协调地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国家和自治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自治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要求, 督促、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实施地区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自治区和地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 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地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地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地区大 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 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地区生态保护规划, 指导监督美丽阿里建设和构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工作。监督地区内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 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格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8.负责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 实施自治区制定的地方相关标准。会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 组织建设和 管理地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地区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 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统一发布全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生态环境信息。

9.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严格落实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并监督。

10.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

11.开展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建立健全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组织协调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地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 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和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技术工程示范, 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安全; 协助上级审批放射源销售、使用安全许可; 负责放射性废物收储工作; 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 治; 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

15.完成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地区生态环境局要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 切实 履行监管责任, 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推进美丽阿里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即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污染防治科

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内设2个事业单位,即阿里地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阿里地区环境宣传与信息中心。同时设立阿里地区东西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

(三)主要工作任务

1.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一是严格规范环评审批关。充分考虑资源禀赋,以环境容量、环境质量和环境承载能力为前提,从源头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产业和企业,坚决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禁止“三高”项目进入我地区,2019年共计审批建设项目112个,重点项目环评执行率100%。二是积极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合理确定“三线”范围,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精准实施管控建立编制工作联络制度,完成第二批资料报送,待自治区专家审查;组织各县各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地区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生态红线评估调整工作。三是有序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梳理完成18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拟发清单,水行业排污许可应发尽发,其他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一是推进生态项目建设。投资7424.3万元实施阿里地区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措勤县垃圾堆放场恢复整治、日土县班公湖生态恢复与水土保持、普兰县科迦沟生态修复和水土保持、阿里生态监测站、改则生态环境监测站等项目;初步编制完成阿里地区狮泉河流域治理总体实施方案,该项目总投资2.5亿元,已立项批复3个子项,总投资1000万元。二是实施生态细胞工程。巩固生态示范创建成果,强化生态示范县、乡、村跟踪动态监督;争取提升配套设施,加大生态示范县、乡、村创建力度;严格把关生态示范创建,择优申报2019年生态乡7个、生态村30个。目前,阿里地区7县全部获批国家级生态功能县,占全自治区30个生态功能县的 23.3%;获自治区命名生态村100个,占全地区145个行政村的 68.97 %。三是严格生态环保考核。修订实施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和考核方案,设立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奖励资金210万元,建立考核结果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及政绩考核挂钩制度。阿里地区将生态环保类指标在各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权重占比提高至13%,地直部门目标考核权重占比提高至10%,考核分差不低于10%,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一票否决”制,对考核不合格的,约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责任人,对未正确履职或是任期内出现生态环境质量下降、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或环境污染事件的,依法依规终身追责。2019年度自治区级生态环保考核中阿里地区获得优秀。其中,日土县优秀,措勤县、札达县、改则县、普兰县四县良好;噶尔县、革吉县合格。四是建立流域补偿机制。制定印发《阿里地区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签订完成措勤河、狮泉河、象泉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明确河流上下游的权利义务、补偿标准和考核办法,落实补偿奖励资金600万元,不断推进流域生态保护管理体制改革。

3.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一是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推进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完成全地区25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全面推广使用国六标准成品油。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逐步实施去煤行动。2019年全地区空气质量优良率持续保持100%。二是扎实开展“碧水”行动。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行动,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档”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定《七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风险源名录》,编制印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地县两级水源地评估、水调度表上报等各项任务。2019年监测数据显示,除部分河湖断面本底值超标外,其余15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三是全面开展“净土”行动。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采集76个表层土样、11个深层土样,共计87个点位。及时更新《阿里地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不断加强全过程监管,规范转运处置危险废物102.69t。四是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以保障饮用水安全、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为着力点,重点解决农牧区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化肥农药保持零增长,农作物秸秆实现饲料化、肥料化处理目标。投资735.57万元实施74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成65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9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正在有序推进。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300万元,计划实施2个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资金已到位。五是扎实推进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举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方法暨数据质量提升培训,提高各县普查人员业务水平;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清查建库、入户调查、质量核查等阶段工作。

4.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全面建成。一是环境监管全面覆盖。建立地、县、乡(镇)、村(居)四级环境监管网格化机制,基本形成“各级政府统一组织、生态环境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充分发挥145名村(居)环境监管信息员作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上报,推动形成全地区不同区域独立监管、统一调度的全覆盖、精细化环境监管新模式。二是环境监察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一企一档”;铁腕执法,严厉查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大练兵、交叉检查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信息,引导舆论,畅通群众投诉和公众参与监管渠道,通过环保12369投诉热线和网上举报系统,及时处理环境污染投诉案件。2019年共开展执法检查40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4份、实施行政处罚28起,处罚金218.5万元。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3起,办结13起,结案率和群众满意率达到 100%。是狠抓应急体系建设。对照自治区工作方案和相关意见,制定出台《阿里地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阿里地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阿里地区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案》等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环境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有措施、有安排、有保障,能够在第一时间反应处置,把环境突发事件影响降到最低。

5.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深入推进一是全面宣传绿色环保理念。“6•5”世界环境日、节能减排宣传周等为契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寺庙、进企业、进牧区,营造关爱、珍惜、保护美好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发放宣传帽1万余顶、环保袋3万余个、环保宣传资料12万余册等。二是新媒体推送重要信息。充分利用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坚持每天推送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环保厅、本单位等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信息。三是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向社会公众开放环保设施,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进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邀请地区人大代表和阿里地区中学二年级部分学生,参观阿里地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监测设施和阿里地区空气自动监测站房设施。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我单位2020年度预算收入17478015.34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同比增加7805291.35元,增长80.69%,其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预算项目增加

(二)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我单位2020年预算支出17478015.34元,同比增加7805291.35元,增长80.69%。其中:安排基本支出8475614.04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同比增加1249188.55元,上涨17.29%,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预算人数增加,加之2019年年中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干部职工工资统一上调,导致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上涨;项目支出9002401.3元,同比增加6556102.8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的预算项目,创建2020年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地区资金、单位公用区域供暖经费、西部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保障经费等预算项目。            

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支出数705095.52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支出数3605.46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支出数8813.67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支出数30847.91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支出数96190.47

6.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支出数352547.76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支出数6687589.25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支出数9002401.3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支出数59092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人员经费

我单位2020年预算人员经费7309343.0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88968元、津贴补贴3695919元、奖金382567.2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5095.52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2547.7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96190.47元、失业保险3605.46元、工伤保险8813.67元、生育保险30847.91元、住房公积金590924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机关)48000元、抚恤金32400元、个人水电价补贴9100元、休假探亲费213804元、夫妻异地补助15200元、公益性岗位休假补助2500元、取暖、防寒、燃料费132860元。

    (二)公用经费

    我单位2020年预算公用经费共1166271元,其中:办公费40040元、水费2860元、电费11440元、邮寄费1716元、电话通讯费41756元、取暖费19200元、差旅费486200元、工会经费101349元、福利费1560元、培训费8580元、公务接待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850元、维修(护)5720元、食堂补助290000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三公”经费预算155850元,同比增37048.7元,上涨31.1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标准调整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19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共计0批次0人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0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135850元,同比增加21850元,上涨19.17%。其中:2019年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均未预算;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35850元,同比增加21850元,上涨19.17%。主要原因是:2019年和2020年预算公务用车均为5辆,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标准调整,由之前22800元/辆调至27170元/辆。                

    )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19年预算公务接待费4801.3元,2020年预算公务接待费20000元,其原因是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标准调整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车辆保有量5辆,2019年车辆保有量5辆,同比(增加/减少)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年初预算项目共1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02401.3,其中2020年我单位无重点项目。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扶贫项目资金。

    十一、政府债务情况

我单位截至2020年度无政府债券资金。

十二、主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各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四)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政策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各项资金均已细化到项级,详情见附件各表格。

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件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件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件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件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件6:部门收支总表

附件7:部门收入总表

附件8:部门支出总表

附件9: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汇总

 

 

                                        

                       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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